檢察官與環境犯罪I 廢棄物非法再利用-吳錦龍(下)

吳錦龍
2015-08-01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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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者介紹

吳錦龍檢察官於擔任檢察官期間,秉持檢察官身為「偵查主體」及「公益代表人」之認知,主動且熱情投入「國土保育」、「人頭犯罪文化」、「毒品查緝」等各類型犯罪之打擊、偵辦與防杜及致力於「弱勢正義」之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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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介紹

「因為人類太貪婪,手機一年一年的換,而公司拚命的製造手機滿足市場需求,所以才會製造出這麼多的廢棄物。」這是在法庭上一位非法傾倒廢棄物的手機品管人員的自白。偵辦本案的吳錦龍檢察官長年對抗廢棄物這個汙染臺灣大地的巨獸,除了必須面對法律規範紊亂、行政解釋反覆、法院態度退縮等重重阻礙之外,他最大的敵人其實是人類無止盡的物質欲望。吳檢察官非常喜歡蝙蝠俠系列電影,他期待有一天臺灣的法律不再只是形式正義,而可以和實質正義融合,等到那一天來臨,我們將會看到環境正義的黎明從臺灣的土地冉冉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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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

剛剛不好意思因為在講理念的方面是屬於比較沉悶的,跟各位分享剛才的那一種想要分享一些綱要的時候,我就透過一個案例的法治之旅跟自己看到的問題的省思,讓大家來看待檢察官偵辦環境犯罪的時候我們真正遇到的問題跟挑戰在哪裡。第一個部份「公害等於沒有被害人」,為什麼會下這個標題以及失落的正義,本案的棄土場他在台中地區83年成立以後到90幾年被查獲犯罪將近快要10年,他幾乎是完勝我們司法體系,我們扳不倒他們,然後他們打行政訴訟一直在、縱使有人扳倒了,也都辦到司機而已,負責人幾乎都沒有辦法被繩之以法。那所以到後面偵破的時候,已經你看環境已經被汙染多久了,那我才會說是失落的正義,那為什麼會有這種原因我們去探討就是,第一個公害等於無被害人?從犯罪者到法院思維的透視跟反省,第一個被告的心態跟抗辯,讓我印象很深刻是什麼?我們羈押了一個中間者就是那個土蟲,他是負責聯絡廠商跟那個司機的,他被羈押以後我們把他提出來要進入追查,你知道他的反應讓我跟我以前偵辦的被告反應不一樣,他是這樣頭下來,我說你幹嘛,抬起頭,你發生了什麼事情?他竟然跟我說檢察官我有夠丟臉的,我說你在丟臉什麼?他說我在看守所裡面羈押房被笑,我說你怎麼被笑?他說你倒垃圾的怎麼會被人家羈押?你只是一個倒垃圾的你就被人家羈押,這反應什麼?人認為說這個只是倒垃圾隨便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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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會惡性到這麼重大要羈押?這反應出我們台灣這些普遍的心態是對於環境傷害的普遍欠缺,所以他們認為說我這個不是殺人放火,我只是賺這種錢沒有什麼問題,那這就是他們的心態,那為什麼會有這種心態?我們在去看法院的量刑標準跟文化,因為廢清法其實很重,它一年以上五年以下,那我們以前因為受限很多問題都只抓到司機,所以法院因為司機就是經濟他也不是很富裕,來哭說我也要養家庭才去到那個垃圾,結果產生的法院都是,法官都是宅心仁厚很輕的量刑,然後導致說大家覺得說不當他一回事,到後來大家可以再看行政稽查的困境,為什麼?在個案中惡質文化的稽查困境就是我們真的監控到環保局人員去現場稽查的時候是真的被包圍,他們每個人都發記者證,帶一大群人把他們包圍住,結果逼他們幹嘛?簽名就好,我們在後面都監控著,所以基層公務人員其實有他難為的地方,那另外一份我們又看到什麼?自我沉淪,當然有些東西官商勾結下利益訴訟就是確實是有基層公務人員收賄也被我們中檢起訴查獲,那當然另外一部分就是自身行政體系要檢討就是行政怠惰,為什麼?因為互推,再來就是形式我去看一下然後就走人了,我不要那麼累,所以造成了這個案件將近十年沒有人去把它真的偵破,那當然犯罪者他也會有構築防火牆,最高層的財團他用了很多具有化工背景的知識就說我這些都是原料、都是可以再利用的,你不能打壓經濟發展、你不懂專業,那很多人就卻步了。再來,更狠的我在這段主講你公務員他甚至對你提告,另外的,你是司機他先跟你講好我會告你民事求償因為你造成我棄土場的損失,但是錢我事後給你,做做樣子,他們利用、高明到利用制度來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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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第三個就是製造斷點,如果真的被我們人贓俱獲,他們是直接說,司機你就擔下來,就是這樣。那第四個要跟各位分享的就是違背政治的法律規範就是剛才跟各位介紹的、就是一直呈現在實務上導致前面的執法人員都是綁手綁腳的。那麼當我們接到這個案件的時候,我們一樣面臨到我們要偵破就好,還是要進行整合協調,那我就是認為超越法條鴻溝的法律決策,那個到最後面就是藉由檢察長的出面整合所有行政機關進行恢復原狀。那跟各位介紹這些,各位可以看到這個本來這個現場就是這一塊,存在了20年,旁邊我們光一個土可以看到什麼?農作物、水、地下水以及土壤,這是開挖出來的情形,你看多嚴重,一張圖告訴我們什麼?他牽扯到了多少機關嗎?他牽扯到了環保局、環保署、營建、經濟部、內政部營建署以及什麼,因為他違建還有農糧署、農委會,作物,所以我們要去統籌這些機關難度多高,有時候我們破了我們覺得不關我們事了,但是這片土地怎麼辦?開挖出來結果是這樣,大家可以看,快看,這是開挖出來的廢棄物的種類,有這些,這是該公司所從83年到100年被偵破的整個大世紀,你看它存在了多久,所以我才說到底是工業還是必要之惡。那我們在犯罪的時候,為了這個案子我們做了事實層面的分析跟法律上、學理上的分析,這個破了話怎麼辦?怎麼樣證明那麼多來源裡面他們廠商從廢棄物事業主從台中、彰化竟然一路追到桃園,可是怎麼證明是哪一家哪一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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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因果證明上的難題,怎麼克服?再來,官方認證,他在外面就大喇喇地貼一個這個我是合法認證的,我們怎麼破解他的這個問題?為什麼會這樣,因為他是屬於他砂石場、棄土場他收砂石他說我是經濟部管的,你那個環保署、環保局,不是你的主管權限就阻擋,那我為什麼另外我用黑色的部份就是,不好意思顯現因為那個畫面其實就是環保局的人員被包圍、被咆哮,甚至他們組織到很大集團的時候更是什麼樣情形,就是連環保警察都被他們攔下來咆哮,說你不要再跟我了,這就是我們面臨到的問題,那我們把他一一克服,當然那是克服的情形是要花更多時間就帶過了,只是跟各位分享這個問題。那麼這個是東西我們去果然他們都說檢察官這是我們的產品,你不能任意的構陷我們,甚至在羈押庭那個總經理的律師就說檢察官你打壓經濟發展,這是我們的有用資源,你根本不懂專業。他就是這樣跟我們講,其實我們蒐證裡面就有講,甚至他律師來指責我們說,檢察官你跟環保局的人員跟環保警察勾結、變造證物,說我們自己檢測會無害怎麼你檢測就有害?那時候為了這個其實我們每車,逐一攝影、全程攝影保存,甚至他們行為人都在場,所以這個東西我們就化解掉了,我們也事先請教了化工專業背景的人把他破解。那第二個還是一樣要跟各位分享,這個東西是什麼?因為我們在執法過程中發現法院讓我們有一個很大的疑慮就是,有些個案的判決竟然創造了所謂SOP,我這裡寫說差2瓶的逆襲,就是說有個案件一審有罪,更一更二更三都有罪,最後更四審竟然無罪,理由是什麼?他說這個重量,應該是要依照他們廢棄物重量這麼多應該採樣50瓶,結果你環保署跟檢察官只採樣48瓶,所以你違反了採樣的SOP準則,採樣沒有證據能力判無罪確定,那各位到底是檢察官環保署人員的無知或是不熟悉、還是法院的思維太另類,這是想要跟各位分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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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連案就是,不只是這種個案奇異的怪異的見解,甚至還會發生剛才我們講的,法院的見解有好幾套標準,甚至行政機關函釋有那麼多,所以這些都是我們檢察官必須去克服的挑戰,有些事情不是我們不想為,是真的我們遇到了困難,也無從解決這種結構性的問題,那因為這些東西我們一一把它克服掉,用一個最折衷保守的見解去分析破了,我們從事業主台中、中部地區第一第二大廠一直追到桃園的廠商,那土蟲也清了、棄土場也破了,那我們藉由這個東西以後我們發現這種是結構性的問題所以我們又繼續追到這些,變成是處理再處理廠,因為這樣我們才發現說台灣的環境議題廢棄物多麼嚴重,甚至從水、廢酸,大家可以看,這些都是可以看過,那我們把它整理出,結果違法態樣就是有假再利用之名,行非法棄置之實,甚至他是用產品買賣就是我們的現有案以及以處理的合法外觀,就是處理廠,到新竹、桃園地方都有,再來就是許可再利用方式跟實際再利用方式不符,一般的態樣是這樣。那法院各位可以看有這種處理方式,他主張法律優位不受行政機關指示,一種是不利行為人的認定,一種是有利行為人的認定,另外一種是認為說刑法應該謙抑,所以認為說應該是不法,行政不法,另外竟然也回歸立法目的解釋認為不利於行為人,這些都只是整理出來要告訴各位,你看這是我們台灣的行政結構問題跟司法的結構問題,檢察官在這種行政機關跟法院的判決決定下,我們在這種夾縫空間如何去執法真的有我們,遇到的挑戰,這就是個人總結要跟各位分享、偵查時可能會遇到的困難體檢,第一個就是事權未統一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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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是主管機關推給主管機關,造成說什麼?有權無責跟有責無權的問題一直出現,那環保署跟地方環保局的職務協調也存在問題,所以說那時候我們給我們經驗就是,我們必須跟主管機關配合聯繫,當然也要借重主管機關的幫忙專業幫忙,那用以及後面的採樣流程才能把這個案子真的徹底解決這個問題。那第二個就是法院的問題,我們也是要找出法院的主流見解來說服法官,那再來就是因為環保的特殊性,所以檢察官面臨到專業技術跟因果關係證明的難題,大家可以想RCA就是一個另外一個台灣環境汙染悲劇,那有關於這個個案,有個小故事就跟各位講,為什麼法院這個問題,當我在羈押、聲押八個人的時候,在那個棄土場那個案子,法院沒有通知我去蒞庭,我以為說全部都准了,結果隔天早上因為我們已經24小時超過大概30小時都沒有睡覺,那結果早上法警跟我說,準6個放了2個,然後我就打電話去,我說放哪2個他說總經理跟廠長,我當然是跳起來你怎麼沒有通知我,然後我就直接打電話給法官,法官直接跟我講說,因為我怕國賠,你沒有辦法立即檢測它是有害跟無害,所以大家可以看得出來,這就是因為法令規範的,這種歧異跟沒有統一造成的什麼?連法官都有他的寒蟬效應,跟保守的心態。那跟各位在分享就是,回復原狀跟不法所得的問題,我們破了,檢察官沒有我們責任了,我只要負責起訴,可是看到剛才那個美麗的大地,我們國土組的成員又覺得說,不行我們該怎麼來解決這個問題,然後我們就、你看為什麼這裡,因為它牽扯到刑事法、行政法跟民事法的求償,我們這裡,實務上各位可以看到我為什麼用這個東西,打一個問號,因為它三個地方都交集,變成什麼,大家推來推去,我們認為說不應該再讓這種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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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務體系再一次的出現,所以我們規劃了很多問題,檢察長也跳出來主持整個環境回復原狀的會議,所以也因為這樣,我們讓廠商付了將近5億元的回復原狀費用。這是我們當時的執法理念,就認為說就應該威嚇執法跟整治危害才是整全,就是正義完全的實現,所以我們連繫了環保署這些東西,做這些專業的調查,然後我們把這些結構出來後,各位可以看到,這個本來初估費用要10億多,那我們跟廠商確立以後,從這樣到弄一半了,這些錢全部都廠商自己付出來的,總金額將近快要5億元,至少國庫不用再去負擔他們這些人的費用。那最後超過幾分鐘容我在跟各位分享,就是自己在查緝過程中的心得就是,我們除了要求正當法律程序以外,其實台灣已經走向實質正義必須被真的被檢視的問題,因為程序加實質才是正義的完整面向,那麼我們來看環境正義為什麼重要,其實它牽扯到的就是世代的不正義跟正義的問題,為什麼?因為我們當代的人,如果恣意的掠奪環境資源,那一些沒有聲音的後代、還沒出世的後代、沒辦法發聲的幼兒,我們等於是在掠奪他們的權利,所以環境正義是什麼?排除後代的權利就等於制止權利的濫用,窮人跟富人都應該享有公正的土地權、生存權還有發展權,還有個人的人權的保障是一切法制的基礎,但是不表示可以忽略法律天平的另外一端,在追求經濟的過程中,還是要把環境一切、我們人類生存的根本把他納進來,那這個東西真的是以檢察官的心,我自己的感慨要跟各位分享,就是檢察官不可承受之重,當我們在犯罪的時候,我們有正義感要投入的時候,可是犯罪證據處在被要求太多,今天A法官、A法院說你這個證據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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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說你這不夠,結果我們導致檢察官一直在這種循環裡面被指責,那檢察官發動查緝的困難,各位我們從偵破到將近10個月,我們中間面臨到環保團體,要去那裡舉布條抗議,說行政機關縱容,司法機關為什麼不查,那我們趕快透過管道去跟他們說,請你們相信我們真的想要偵破這個,可是我們要有證據,如果我們又回到以前抓司機沒辦法抓到源頭,那麼還不是一切都重來,所以那時候我們面臨到檢察官的天人交戰是什麼?放任繼續汙染,因為他每天都在倒,甚至假日在倒還是要立即查緝,那最後我們去評估說服他們是什麼,環保團體就是說,因為它是在固定區域,所以它沒有隨自擴散的問題,請你讓我們蒐證完全,我們把源頭抓出來,可是各位如果你們今天沒有聽過我們這樣的心路歷程,媒體報導你們可能因為印象說,檢察官你吃案,你是不是受政治力關說,可是我們不可能馬上去投,因為沒有證據,這是我一直想要跟各位朋友表示,有時候你們體諒我們,讓我們有充分的時間去把它一網打盡,不是我們不辦,有時候它限定上的困難。那最後傾聽一位被告真實自白,這個案子讓我很深刻的是,我跟他的品管經理纏鬥,跟那個事業主中部第一大廠經理纏鬥到凌晨一兩點的時候,他突然說檢察官我認罪,我嚇到他,突然站起來,然後他拿起手機,他說檢察官我跟你講,就是因為人類太貪婪,一支手機大家一年換一個,所以才會造成現在這個環境問題,因為根本沒有辦法去處理,完全處理這些事業廢棄物所產生的汙泥,可是我們一樣一年手機換一個一年手機換一個,他這樣跟我講我真的愣了一下,他說其實就是因為我們人類物質慾望太高才會造成這個問題,各位這是一個品管經理,在法庭裡面跟我們講出來的話,讓我感慨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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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到最後面就是,我們後來,馬凱有因為我們回復原狀給我們一個肯定,再來我跟各位的心得分享就是,在立法面我們台灣充斥太多非理性的立法,第一個我把它歸類情緒性的立法,公權力怠惰以後,像我們不是發生問題以後就呼籲日月光事件以後,呼籲趕快通過資源循環再利用法,可是各位有發現嗎?這些問題裡面它的資源循環再利用法裡面有很多問題,如果我們因為一個事件就趕快通過一個沒有被經過檢驗的法律,法院面的問題有這些的問題,訴訟體制多軌,行政法院一套、民事法院、刑事法院,我們怎麼跨越這個解釋,還有法院、最高法院怎麼來解釋這個分歧的問題?可以一致性的統一?大家可以去想像,教授國科會案補助就是一個問題,還有現在的亮票、議會亮票案,法院兩種標準,檢察官怎麼去執法,法院真的要正視一個環境犯罪量刑的一個基準建立,再來不法所得的工程真的要做一個法制上的接軌,那這是行政面的檢討。事權沒有統一的問題一直再出現,真的要把它解決,再來行政機關在做函釋的時候,應該要透明專業,經的起公民團體甚至司法的檢驗,行政怠惰跟貪瀆防杜機制就是公民參與機制的評估,還有法制化工程的必要性,那我跟各位講決心不夠汙染不斷,建構一個完整且成熟的環境法制,這真的是我們需要思考的,紫色力量現在流行白色力量,我要跟各位講,檢察權雖然非追溯跟防制犯罪的萬靈丹,但是它至少是一個止痛劑,因為有檢察權、監督法院以及制衡一些犯罪黑數、其他的不法的事情,它才能讓社會成為一個穩定法制穩定的力量,所以請各位可以給檢察官多一點掌聲,那再來我們應該不一昧的迷信GDP的數字,汙染者必須付出代價,連中國都已經告別為GDP的年代,你看這個是民怨沸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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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各位我個人的心得就是這個做總結,環境正義是什麼?是為未來後代幸福指數的保存,我們現在做的就是為了我們後代,那這是不好意思這是我最後的結尾跟各位講,期待黎明升起就是法治跟法制的真正融合,法制它只是一個形式上的法律存在,但是它要具有實質的正義,才能讓整個環境甚至整個法律秩序更好。那我會跟各位從一個電影談起就是,我很喜歡看蝙蝠俠,它裡面的黎明升起,很深刻的體驗,這個班恩,他裡面就講他是對於貧富不均、貧富差距太大、財團壟斷的反抗,說警察學會正義的真締後,將可以倖存,他要將權力還諸於民,那這位警員就說,因為很多謊言的法案導致很多被害者,那這個警察局長說,高譚市需要英雄,那警員就質疑他說,你背叛了過去所代表的一切,那戈登局長警察局長表示說,我在公家體系感受很深,當體制讓你失望,當遊戲規則不再有用,當法規是好人的枷鎖,卻縱放壞人,有一天你或許會面臨這樣的危機,那時我希望你有和我一樣的好友,願意承擔罪名,好讓你全身而起,所以說最後的結語就是,人權系譜應該重新調整,個人人權、環境權大家應該去省思,它們之間到底要怎麼平衡,否則當司法天秤逐漸傾斜的時候,那麼或許,只是嘲諷正義在當代逐漸顯得沉重跟無奈。

主持人:我現在終於可以體會我們吳錦龍學弟,為什麼辦案會辦到胃出血,太執著非常的執著,然後非常的用心,我其實個人非常的感佩,我們現在是不是可以麻煩大家熱烈的掌聲謝謝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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