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的環境課(外交篇)

總統的環境課(外交篇)

有好的環境,國力與文化才有好的底子。環境治理從工程到社會文化、從科學到人文,任何的政策都必須考量環境和永續的因素。著名環境攝影師安塞爾•亞當斯(Ansel Adams)曾說「我們必須對抗政府以拯救環境,這是令人恐懼的現實。」,值得所有有志於當總統、副總統的人們一起反思。
讓我們一起透過「總統的環境課」課程,認識一個國家政府治理環境的樣貌。

國家元首主責外交,外交為什麼也要談環境?推動國際合作為什麼也可以環境優先?這個課程將帶你從國際法制、國際現實、到民間合作,認識環境外交與國際環境合作的可能性。

【因應環境災害的國際人道救援新思維】東吳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李子文教授
2006年聯合國Inter-Agency Standing Committee (IASC)制定《人權與天然災害:天然災害下人權保障工作指引》,文件指出,巨災發生後的人道援助,不但對當地政府及國際社會都是一項挑戰,在救援重建過程中可能發生之各種歧視、人權侵害、資源分配不均、強制遷村、性別暴力等攸關個人權利及基本尊嚴等問題,亟需受到正視。

2008年,特強颶風納爾吉斯(Very Severe Tropical Storm Nargis)登陸緬甸,暴風圈迅速壟罩了整個緬甸的伊洛瓦底三角洲(Irrawaddy Division),造成 14萬人死亡或失蹤,總受災人數高達250萬人。各國提供的救災資源─尤其是救災人力,被緬甸軍事政府拒絕在外,遲遲無法進入災區。緬甸軍政府拒絕國際援助,引起國際法學界對人道援助的省思,原有的「國際人道法」中的主權觀念是否已與人道救援有所扞格?

未來,氣候變遷將強化各類天災影響層面,究竟在氣候變遷時代下,要如何重新塑造災害救援的國際合作新典範?值得我們一起思考。

【環境難民即將來臨?】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經濟所助理研究員洪志銘
人可能會受宗教、種族、政治的迫害而成為難民,但受到自然環境災害影響的人,是否也包括在內?在氣候變遷影響下的台灣,有一天會成為環境難民輸出國嗎?到時候會有人收留我們嗎?
臺灣許多的邦交國都被評為氣候變遷、全球暖化下高度脆弱的國家,當我們的邦交國受到衝擊而以難民身分希望來到臺灣接受庇護,我們該如何因應?

【新氣候公約國內法化建議】陳長文律師
依據憲法第63條之規定,條約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即具有相當於法律之效力;外交部條法司目前也正推動「條約締結法草案」,使條約國內法化程序有法律可以依循。
然而,基於我國特殊的國際地位,很多國際條約或協定,並非我國無意願參與,而是不得其門而入。

為了使國內法秩序與國際法秩序接軌,我們需要有特殊的法律技術,例如透過特殊之施行法,將兩人權公約、身心障礙者公約、兒童權利公約等等國際公約內國法化等。在新氣候公約時代,我們該如何思考臺灣的國內法與國際環境法接軌?落實「無內外差別」的法治?是否可制定專法,讓國際條約逕行內國法化,一舉解決我們參與國際社會、履行國際責任與義務的困境?

【台灣加入新氣候公約戰略】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司長申佩璜
UNFCCC締約國在2015年巴黎制定新的氣候公約:巴黎協定,將取代2020年到期的京都議定書。超過189個國家提出各自應對氣候變遷的計畫,巴黎協定目標是要在2100年前,將地球增溫控制在2度以下,最好是控制在1.5度以下。

巴黎協定簽訂後,包括締約資格條款等也會一併重新制定,對我國來說將是加入新氣候公約的最佳契機。臺灣非UNFCCC及京都議定書之締約國,目前雖無減量義務,倘我未能及時參與「後京都議定書」之相關規範,未來勢將對我相關產業造成衝擊。
外交部多年來從國際條約的研析、到政治外交行動推動台灣與國際接軌,對於舉世關注的新氣候公約,會採取什麼策略帶領台灣加入?

〈延伸閱讀〉

總統的格局與見識,來自總統本身的背景,當然,也來自於看待事情的角度與高度。面對氣候變遷,總統該怎麼思考?以下為幾個總統、或是具有總統高度的談話做為延伸閱讀。

前愛爾蘭總統,現任聯合國聖嬰現象及氣候特使,瑪莉Ÿ羅賓遜(Rt Hon Mrs Mary Robinson),『為什麼氣候變遷是人權威脅』,2015TEDWomen。

「我不是以科學家或環境律師身分開始關注氣候變遷,北極熊或冰河融化的照片也沒有特別打動我。我是因為這對人民的衝擊,對他們權利的衝擊──他們有權利獲得食物、乾淨的水、健康、教育及安身之處。我以謙卑的心說出這些,因為我太晚關注氣候變遷這個議題。...」

前吉里巴斯總統,湯安諾(H.E. Anote Tong),『我的國家快被淹沒了,需要全球合作協助!』,TED Mission Blue II。

「大家都必須了解沿岸的海平面上升,代表你會失去很多土地,因為通常沿海的土地都很低。就算撇開這個不談,我們現在也有湧浪,所以這不僅僅是升高兩呎而已。我想很多人不瞭解,他們以為氣候變遷是未來的事。但是我們最先受到影響。它已經影響了我們。我們已經有社區必須搬離。他們必須搬遷,每一次議會開議期間,我都聽到來自不同社區的抱怨,要求援助蓋海堤,看我們能不能拯救淡水,因為這些都被破壞了,所以每次我到不同的島上,我都看到社區現在必須面對糧食作物損失,及淡水遭受汙染的證據,我也看到這些社區也許必須離開、遷移,在五到十年內。」

美國國務卿,約翰Ÿ凱瑞(John Kerry)2016422日巴黎協定簽署儀式致詞,『Signing Ceremony of the Paris Agreement on Climate Change

「1970第一次的世界地球日,當時年輕的我,是籌辦者也是講者。1992年里約地球高峰會時,我是年輕的國會議員和倡議者。超過46年對環境和氣候變遷的關注,經過無數的締約國會議、里程碑、和爭議,直到這一刻,我們可以嚐到愉悅的成果,在巴黎會議時,196個國家同時說出堅定的『YES』,『我們會盡我所能、對未來世代履行我的責任,並且與全世界的人們一起守護我們的地球』......」

1. 臺灣目前在國際上,如何參與國際公約?如果參與,使用名稱為何?對履行國際法義務有無具體影響?

2. 根據UNFCCC的規定,臺灣可以透過什麼樣的方式參與?

3. 外交部負責國際公約事務的單位是哪個單位?針對加入UNFCCC,我國政府提出的策略為何?

4. 你支不支持台灣承認「氣候難民」?為什麼?